第六篇、燔祭-基督作神的滿足(四)

第六篇 燔祭-基督作神的滿足(四) 讀經: 利未記一章五至十七節,六章十至十一節,七章八節。 我們要解釋並明白燔祭,必須留意一個最要緊的點,就是獻燔祭的不同方式。聖經教師多年來都強調供物的不同大小:公牛-最大的;羊羔或山羊-次大的;鳥-最小的。我們很容易看見大小的不同,但是不容易看見獻祭之法的不同,儘管這事清楚記載在利未記一章裏。並且我們即使看見獻燔祭之法的分別,可能仍然不領悟這分別的意義。 我們需要領悟,每當我們獻燔祭的時候,乃是回顧我們日常生活中的經歷。因為就主觀一面說,燔祭完全與我們日常的生活,日常的行事有關;所以燔祭的呈獻,乃是我們日常經歷的說明、展示。我們若是每天、每時都過一種經歷基督的生活,我們就有基督作燔祭獻給神。我們若是沒有在日常的行事裏經歷基督,我們就沒有祂作燔祭。這樣,我們所獻上的基督,主要的只是作贖愆祭。所以,為著獻上基督作燔祭,我們必須在日常行事中活基督並經歷基督。 假定這裏有三位弟兄,頭一位經歷基督作公牛,第二位經歷基督作羊羔或山羊,第三位經歷基督作鳥。經歷基督作公牛的這位弟兄,在每時刻、每件事上,對每一個人都活基督。在他的活基督裏,他首先經歷了基督的釘十字架;他經歷基督在十字架上被宰殺。這是對基督的死真正的經歷,模成基督的死真正的經歷。(腓三10。)這位弟兄在他與父母、妻子和兒女的關係上經歷基督的死。他在日常生活中的確有模成基督的死的經歷。 這位弟兄也經歷基督外在的美麗被剝奪。在四福音裏,我們看見主活在地上時,經歷了外在的美麗被剝奪。祂人性美德的外在彰顯被剝奪,這與祂的死密切相聯。所以,當弟兄經歷被模成基督的死,他自然就經歷基督外在的美麗被剝奪。這經歷實際上等於被人傳播惡名。(林後六8。)主耶穌被人傳播了許多惡名,這些惡名剝奪了祂人性美德的外在表顯。 不僅如此,這位弟兄也被切成塊子。這就是說,他經歷基督被切成塊子。這樣的經歷與我們的期望相反。我們可能期望越愛主,越敬畏神,所得的祝福越多。但想想看主耶穌的先鋒,施浸者約翰的遭遇。約翰沒有得到祝福,反而被囚禁而且斬了頭。再看看主耶穌自己的遭遇。祂得到了多少祝福?祂豈不是被切成塊子麼?福音書記載,就祂的人性而言,主耶穌在每一面都被切成塊子。祂屬人的生命沒有一面保留完整,可說每一部分都被切成塊子。主耶穌是在每一面都被切成塊子的惟一榜樣。 今天跟隨主耶穌的人也要經歷被切成塊子。這就是為甚麼保羅說,『使我認識基督、並祂復活的大能、以及同祂受苦的交通,模成祂的死。』(腓三10。)要過一種被模成基督之死的生活,需要祂復活的大能,因為我們經歷模成祂的死時,就被切成塊子。我們的全人和整個生活,都被切成塊子。這位經歷基督作公牛的弟兄,經歷了這種切割。 當這位弟兄過著被模成基督的死,並被切成塊子的生活時,他會領悟到自己的確需要智慧。愚昧的人無法過一種經歷基督生命的生活。過這樣一種生活需要最高的智慧。人的智慧不足彀,這智慧不管用。這種生活需要基督在地上時所憑以活著的智慧。四福音啟示,主耶穌是最智慧的人。祂作的一切事都是對的,且都是在恰當的時候作的。祂從來不說一句廢話,祂從來不徒然、愚昧、或無意義的作任何事。祂所過的生活完全是在智慧裏。 這智慧由燔祭所用之公牛的頭所豫表。這位弟兄過著經歷基督生命的生活,他經歷到基督的頭;這就是說,他經歷到基督的智慧。在神的主宰下,這位弟兄的家人,包括他的父母、妻子和兒女,可能很難對付。他既活在這種環境裏,就領悟到自己需要基督的智慧。在他與家中成員的關係上,他自然經歷到基督的頭,基督的智慧。基督在與祂家人的關係上,所憑以活著的智慧,成了這位弟兄在日常生活中的經歷。 這位獻上基督作公牛的弟兄,也經歷到清洗燔祭牲的腿和內臟。這就是說,聖靈作水不斷的洗滌,在外面和裏面保守他不受玷污。當他在過一種模成基督之死的生活時,他經歷到聖靈保守他、保謢他不受玷污。聖靈的洗滌保守他外面不受玷污,這洗滌也除去任何從外面進到他裏面的污穢因素。 當這位弟兄來到召會的聚會中獻上基督時,他不僅獻上基督作贖愆祭,更獻上基督作燔祭。這位弟兄呈獻他的燔祭時,會將祭牲宰殺、剝皮、切塊,並清洗祭牲的腿和內臟。他宰燔祭牲,就是回顧他對基督之死的經歷。他將祭牲剝皮並切塊,就是說明、展示他在自己日常生活中對基督受苦的經歷。他清洗祭牲,同樣是回顧他對聖靈在外面和裏面洗滌的經歷。基督在地上所經歷的洗滌,他也有所經歷。所以,弟兄呈獻燔祭的方式,乃是他經歷的展示,他日常經歷的回顧。沒有日常的經歷,就不可能有這樣的回顧,因為沒有東西可展示或說明。這位弟兄在獻燔祭時所作的一切,乃是他日常對基督之經歷的回顧、展示和說明。然而,他不是將自己的經歷獻給神,乃是將所經歷的基督獻上。 利未記一章四節說,從牛群中帶來的供物使獻祭者蒙悅納,『為他遮罪。』五節接著說,獻祭者宰了供物以後,祭司要『把血帶來,潑在會幕門口祭壇的周圍。』潑血乃是為著遮罪,這是每一位獻祭者所需要的。因為我們在神眼中仍是有所虧缺的,我們都需要遮罪。因此,燔祭為獻祭者所作的頭一件事就是為他遮罪,好叫神對獻祭者感到喜悅、高興。 至於獻上基督作羊羔或山羊的第二位弟兄,他不像獻上基督作公牛的第一位弟兄那麼有經歷,但他的供物還是非常好。他宰祭牲,指明他也經歷了基督的釘死。然而,在他的祭牲身上沒有剝皮。剝皮既表徵剝去人性美德外在的彰顯,缺少祭牲的剝皮就指明這位弟兄沒有經歷到基督外在美麗的被剝奪,就是祂人性美麗外在彰顯的被剝奪。就這事而言,這位弟兄在獻燔祭牲時,沒有甚麼可回顧或說明的。然而,這位弟兄的供物被切成塊子,表徵他多少有被切塊的經歷。不僅如此,他對基督的頭,基督的智慧也有一些經歷。所以,他的獻上基督也是他日常對基督之經歷的回顧、展示和說明。 現在我們再來看第三位弟兄的光景;他獻上基督作燔祭,是由斑鳩或雛鴿所豫表的。這樣一位弟兄可能最近纔得救。他非常熱心,參加召會的一切聚會。然而他在日常生活中,對基督為他過一種絕對為著神的生活,並沒有甚麼鑑賞。然後,他學知基督乃是過這種生活的一位,他就開始鑑賞基督的這一面。 他將供物帶到聚會中,但他的供物乃是一對鳥。服事的祭司來幫助他,將鳥的頭揪掉,除去嗉子和翎毛,並且在翅膀處把鳥撕開。這指明當這位弟兄來獻上基督作燔祭時,他沒有甚麼可回顧或說明的。 在擘餅聚會中,我們很少聽到有人在讚美中帶著他日常對基督之經歷豐富的回顧、展示和說明,來獻上基督作燔祭。這缺欠的原因,乃是我們中間對基督的釘死、被剝奪並切塊有豐富經驗的人不多。因著我們對基督的經歷不彀,我們就沒有多少可以回顧、展示並說明。我們在主桌子前的許多讚美,不過是年幼者熱心的禱告;他們獻上基督作一對鳥,沒有任何對宰殺、剝皮並切塊的回顧。 那些在召會聚會中獻燔祭的人,並不是獻上自己或自己的經歷。例如,保羅不是獻上他自己或他對燔祭的經歷;他乃是獻上所經歷的基督。我們獻燔祭時,不該向神獻上自己或自己的經歷,乃該向神獻上基督作我們的燔祭;但這供物不該僅僅是基督,乃該是我們所經歷的基督。我們無法向神獻上所沒有經歷過的基督作燔祭。一面,我們不該獻上自己和自己的經歷;另一面,我們不該僅僅獻上基督。我們需要將日常生活中所經歷的基督,當作燔祭獻給神。 我們已經指出,宰殺、剝皮、切塊和洗滌,全是指明獻祭者經歷基督在地上生活並在十字架上受死裏時,所忍受並經過的。當獻祭者呈獻基督作他的燔祭時,他就回顧自己的經歷。他所回顧的,與他所經歷於基督的相符。他經歷基督到了某個程度,他的回顧就等於那個程度。然而,回顧的本身並不是供物。獻祭者對他經歷的回顧,不過是決定他供物的大小,以及他的獻祭之法。 燔祭的獻上,要求雙方中的一方來作某一步驟。頭一步該由獻祭者作,第二步該由祭司作。獻祭者總是行第一步,將供物帶到會幕那裏;若供物是從牛群、羊群中來的,就要按所要求的,把要獻上的祭牲豫備好。然而,獻祭者沒有權利灑血,也沒有權利將供物實際的獻上。這是獻祭之祭司的服事,是他們將供物放在火上焚燒。 我們已經看過獻燔祭之法的重要事項,現在可以往前來看燔祭的其他方面。 陸 水,火,火燒,灰 一 水 水(利一9,13)表徵生命的靈。(約七38~39。)當主耶穌在地上過為人的生活時,這生命的靈,就是聖靈,一直不斷的保守祂脫離一切玷污的因素。這是主耶穌接觸事物從來不受玷污或污染的原因。在祂裏面的聖靈就是活水,保守祂一直是潔淨的。 按照利未記一章九節、十三節,獻祭者要用水洗他供物的內臟和腿。這當然不是表徵基督需要那些獻祂作燔祭的人來洗滌。獻祭者宰殺祭牲,乃是回顧獻祭者在日常生活中對基督釘十字架的經歷。對於洗滌燔祭,原則是相同的,乃是回顧獻祭者對基督一生的經歷。基督在一生中一直不斷的被內住的聖靈洗滌,脫離一切污染的因素。這裏由水所表徵的聖靈,保守基督不受祂在地上時所接觸的外界事物所污染、獻祭者在他日常的生活中經歷了這點,所以當他獻上基督作燔祭時,就回顧並展示這點。 二 火 1 表徵聖別的神 利未記一章有好幾節說到火。(利一7,8,9,12,13,17。)這裏的火表徵聖別的神。這由希伯來十二章二十九節得著證明,那裏說,『我們的神乃是烈火。』 2 就著燔祭說,乃是悅納的火,使神滿足 就著燔祭說,這火乃是悅納的火,使神滿足。(利一9,13,17。)利未記一章裏的火,可以視為神用來接受、悅納我們向祂所獻之物的口。 3 就著贖罪祭說,乃是審判的火,使人蒙救贖 就著贖罪祭說,這火乃是審判的火,使人蒙救贖。燒贖罪祭牲乃是表徵神的審判。這事在四章十二節題到。 表面看來,燔祭的火和贖罪祭的火不同。實際上只有一種火,卻帶著兩種不同的功用-悅納的功用和審判的功用。 4 燔祭的火絕不可熄滅 按照六章十二、十三節,燔祭的火絕不可熄滅。這與贖罪祭的火相對,那火不是一直燒著的。 三 火燒 在利未記一章,九、十三、十五和十七節都說到火燒,就是將燔祭牲燻著獻上。 1 如同燒馨香料作的香 燒燔祭牲就如同燒馨香料作的香。(出三十7~8,利十六12~13。)『燻著獻上,』在原文是特別用辭,用來指祭壇上燒燔祭牲,含示香料的事。因此,在祭壇上燒燔祭牲,就如同燒馨香料作的香。這種焚燒產生馨香的香氣上升到神那裏,使祂喜悅、滿足。 2 與燒贖罪祭和贖愆祭不同 燒燔祭與燒贖罪祭和贖愆祭不同。(利四12。) 3 燒燔祭的火要整夜到早晨不斷的焚燒 利未記六章九節說,『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,燔祭的條例乃是這樣:燔祭要整夜到早晨放在祭壇的焚燒架上,祭壇上的火要不斷的焚燒。』這裏我們看見燒燔祭絕不可停止。要確保這火不斷在焚燒,祭司必須一直在火上加柴。 四 灰 1 神悅納這祭的標記-燒成灰 灰乃是神悅納燔祭的標記。神悅納燔祭,就將牠燒成灰。詩篇二十篇三節論到這事說,『記念你的一切供獻,悅納你的燔祭。』這裏『悅納』一辭,原文實意為『轉成灰。』當我們的供物轉成了灰時,就有力的表明這供物已蒙神悅納了。 一般人不以灰為令人喜悅之物。然而,對我們獻燔祭的人,灰的確是令人喜悅,甚至是寶貴的,因為這是一個標記,使我們有把握,我們的燔祭已經蒙神悅納了。  『悅納』一辭,原文不只可繙作『轉成灰,』也可繙作『悅納如同脂油,』『使之成為脂油,』以及『成為脂油。』神悅納我們的燔祭,不僅是將供物轉成灰,也是悅納這供物如同脂油;對祂來說,脂油乃是甜美、可喜悅的。在我們眼中,供物已經燒成灰;但在神眼中,牠乃是如同脂油那樣討祂喜悅,叫祂滿足。 燔祭被燒成灰,就是說神滿足了,所以我們可以安心。我們若領會這點,就會看見我們基督徒的生活中該有很多灰。 2 倒在祭壇的東邊 灰不是要丟掉的,乃要倒在祭壇的東邊,(利一16,六10,)這是放灰的地方。東邊是日出之處。將灰倒在祭壇東邊,實際上隱指復活。 3 拿到營外潔淨的地方 利未記六章十一節題到祭司說,『然後脫下這衣袍,穿上別的衣袍,把灰拿到營外潔淨的地方。』這裏再次看見,灰不是丟掉的。這指明我們寶貝向神所獻燔祭的結果。我們絕不該將這結果扔掉。 柒 皮 除了皮以外,整個燔祭牲都要焚燒。 一 是給獻祭之祭司的一分 燔祭牲的皮保留作給獻祭之祭司的分。『為人獻燔祭的祭司,要親自得他所獻燔祭牲的皮。』(利七8。) 二 表徵基督的美麗外在的彰顯,歸給服事的人 燔祭牲的皮表徵基督的美麗外在的彰顯,歸給服事的人。我們越多獻上基督作公牛,就越使基督的美麗外在的彰顯成為我們的。這樣,我們就穿上基督人性美德的外在彰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