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篇 燔祭-基督作神的滿足(八) 在基督的經歷中經歷基督,並獻上我們所經歷的基督,按照我們對祂的經歷,將祂當作我們的燔祭獻給神(四) 在前兩篇信息中,我們詳細的看過在基督的經歷中經歷祂,以及向神獻上我們所經歷的基督。在本篇信息中,我要簡短的進一步說到我們在基督作燔祭的經歷中經歷祂。 我擔心有人可能誤會,我所說在基督的經歷中經歷祂的意思。許多基督徒聽到我們需要在基督的經歷中經歷祂,為要得著祂作我們的燔祭,他們可能以為這是在外面效法基督,以基督作外面的榜樣和模型,然後跟隨祂並學習祂。這種領會是錯誤的。 關於經歷基督的兩派思想 為著幫助你們正確的領會在基督的經歷中經歷祂,我要指出一點:關於這事,在所謂的神學裏主要有兩大派思想。 僅僅在外面效法基督 第一派比第二派更為普遍,且為天主教和更正教所持守;他們教導信徒,完全在外面跟隨基督並效法祂。寫於幾百年前的著名天主教書籍『效法基督』(TheImitationofChrist),說明了這種教訓。按照這本書,基督徒該努力效法基督外面的生活。今天許多更正教神學也說到跟隨基督,效法基督,以及學基督。 新約中有些經節似乎給這派思想一個根據。在福音書中,主耶穌常囑咐人跟隨祂。祂在馬太十一章二十九節說,『我心裏柔和謙卑,因此你們要負我的軛,且要跟我學。』不僅如此,保羅也勸信徒說,『你們要效法我,像我效法基督一樣。』(林前十一1。)這樣的經節看來好像支持這個教訓,說經歷基督是在外面效法祂。 活基督 第二派思想只為少數聖經教師所持守;他們說在基督的經歷中經歷祂,不是在外面效法基督,乃是活基督。在基督的經歷中經歷祂,不是在外面以祂為榜樣,乃是活基督。保羅論到這事說,『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;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。』(加二20。)保羅不是說,『我以基督為榜樣並跟隨祂;』他乃是說,『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』並且『基督在我裏面活著。』在腓立比一章二十一節保羅接著說,『因為在我,活著就是基督。』保羅不是僅僅以基督為他的榜樣,而在外面效法祂。保羅乃是活基督。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活基督 在我們的婚姻生活中,我們可能想要效法基督,或操練自己來活基督。許多基督徒曾受教導,在婚姻生活中跟隨基督的腳蹤。例如,牧師也許勸告一對夫婦說,『基督從不與人爭吵。現在你們該跟隨祂的榜樣,不要彼此爭吵。你們若受試誘爭吵,必須記得要跟隨基督,像祂那樣的生活。』 假定一位弟兄接受這個勸告,定意在他的婚姻生活中跟隨基督,絕不與他妻子爭吵。然而,有一天他妻子找他麻煩,魔鬼試誘他要與她爭吵。他抗拒了一會,至終發了脾氣。這當然是在跟隨基督上的失敗。這種失敗在基督徒中間非常普遍。 不過,也有少數意志堅強的人,能勝過爭吵的試誘。他們不管多麼被挑動,也不發脾氣。他們定意效法基督,跟隨祂不爭吵,並且因著他們堅強的意志,他們成功了。但這真的是在基督的經歷中經歷祂麼?當然不是!這僅僅是宗教教訓的實行而已。 我生在基督教裏,幼年起就從聖經受教導,要以基督為榜樣並跟隨祂。後來我學到孔子的傳統教訓,與我所學到的基督教教訓非常相似。我感到困擾,懷疑我們這些中國人,為甚麼還需要基督教這外國宗教,教導我們從孔子所學過同樣的事。因為我對這感到困擾,所以有一段時間將基督教擺在一邊。在十九歲時,我得救了。然而,我對於孔子和基督教的倫理教訓二者相似,仍覺為難。孔子給我們一些好的榜樣叫我們跟隨,基督教也教導我們跟隨基督作我們的榜樣。差別在那裏?我無法回答這問題,直到我從所謂內裏生命派的教訓得著幫助。那時我看見,跟隨倫理教訓與活基督之間有很大的分別。我開始看見基督在我裏面活著的異象。 不錯,主耶穌在四福音裏的確曾說,『跟從我。』但在行傳和書信中找不到這話。書信沒有勸勉我們在外面跟隨基督,反而說到在基督裏。保羅說,『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裏的人,』(林後十二2,)他也表達了給人看出是在基督裏的渴望。(腓三9。)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保羅說,他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他,乃是基督在他裏面活著。在腓立比一章二十一節他告訴我們,在他,活著就是基督。努力在外面效法基督,與在基督裏、活基督、並讓基督活在裏面,這二者之間有何等大的分別! 我們需要在婚姻生活中活基督。假定一位弟兄受試誘要與他的妻子爭吵。倘若在這樣的時刻,他想如何跟隨基督,他定會被擊敗。在受試誘要爭吵以前,這位弟兄應該已經在活基督了。他該是一個在婚姻生活中活基督的人。倘若他在活基督的時候受試誘要與妻子爭吵,他就不會與她爭吵。因為他在活基督,他在活一個絕不爭吵的生命。這與意志堅強的人定意不發脾氣完全不同。我們不該定意不與配偶爭吵,乃該活基督,活不是自己的生命,絕不爭吵的生命。 我擔心有些聖徒,特別是新人,聽到在基督的經歷中經歷祂,就想要僅僅在外面跟隨基督。我們想要效法基督,這就像猴子想要效法人。我們不該想要跟隨基督。反之,我們需要蒙光照,看見在自己裏面是無望的。我們是『猴子,』怎能效法人呢?我們該忘記關於效法基督的事,並且該看見我們裏面有一位是我們的生命。這一位是我們的救主,那三一神,活在我們裏面。他不僅是我們的生命,祂甚至是我們的人位。 我們的見證該是:我們不知道怎樣作好作歹,只知道活基督。我們愛祂,與祂交通。我們清早所作的頭一件事,就是親切的、滿了愛的呼求祂,說,『主耶穌,我愛你。』然後我們與祂談話,與祂交通,將祂接受進來。將基督接受進來就是喫祂。然後我們就享受祂,活祂,成為祂所是的。 我們若是這樣的人,就無論受了多大的試誘,也不會失敗,而與丈夫或妻子爭吵。我們現今在活另一個生命,一個能擊敗魔鬼和鬼魔的生命。這生命就是基督自己。過這種生活,就是活基督的生活,與宗教無分無關,與孔子的教訓更完全不同。 我在這些信息裏的負擔不是教導道理。我的負擔是向你們供應基督,與你們分享我的享受,就是那獨一的人位,耶穌基督,三一神的具體化身。我們有這樣的一個人位活在裏面,我們能活祂,以祂作人位,這是奇妙的事實! 我想分享我年輕信主時的經歷,來幫助新人和年輕人。我得救後不久,我那在神學院讀書的姊姊,想要幫助我生活像基督徒。一天,她對我說到一位聖經教師﹕他非常有耐性,手裏常常拿著聖經,走路是慢慢的,偶爾停下來望一望天,或者低頭看一看聖經。我聽了很感羨慕,就拿他作榜樣,下決心也要有耐性,也要慢慢的走路。但是要曉得,我那時就是一隻想要作人的『猴子。』我是快的人,我在自己裏面無法僈、無法有耐性。後來,我得了一些內裏生命派的教導,就蒙光照看見我已經與基督同釘死、同埋葬。我看見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。 我們不該效法基督,乃該活祂。我們要活基督,就需要呼求祂,享受祂。這是過得勝生活之路,這生活實際上就是得勝的基督作了我們的生命。